在当今数字化时代,虚拟私人网络(VPN)已成为全球数亿用户访问互联网的重要工具,它不仅被用于企业远程办公、数据加密传输,也广泛应用于个人用户绕过地理限制、保护隐私和访问受封锁内容,近年来,一些国家和地区开始出台政策明确“禁止使用VPN”,引发关于网络安全、信息自由与政府监管之间界限的激烈讨论。

从技术角度看,VPN的核心功能是通过加密通道将用户的网络请求转发到第三方服务器,从而隐藏真实IP地址并实现“隐身上网”,这一机制本身并无恶意,但正是因为它能突破本地网络审查系统,使得部分国家将其视为潜在威胁,中国自2017年起加强了对非法VPN服务的监管,要求所有提供跨境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企业必须取得资质许可;而伊朗、俄罗斯、土耳其等国也多次以国家安全或社会稳定为由限制公民使用未经批准的VPN工具。

支持禁止使用VPN的一方认为,这有助于维护国家网络主权,防止境外不良信息渗透,尤其在应对虚假新闻、极端思想传播和网络诈骗方面具有现实意义,合法合规的国内企业可以借此机会提升服务质量,推动本土云计算和网络安全产业的发展,中国政府鼓励企业建设自有云平台和国际通信设施,逐步替代依赖境外服务商的模式,既保障数据安全,又减少对外部技术的依赖。

反对者指出,一刀切地禁止所有非授权VPN使用,可能过度干预公民基本权利,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第19条明确规定:“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信息和思想的自由。”如果缺乏透明度和合理程序,强制禁用VPNs可能演变为数字审查的工具,削弱公众获取多元信息的能力,甚至影响教育、科研和商业活动的正常开展。

更深层次的问题在于,如何平衡监管与自由?理想的解决方案不是简单禁止,而是建立分级管理制度:对合法合规的商业级VPN(如企业级加密服务)开放审批通道,同时严厉打击非法传播违法内容的行为,应加强数字素养教育,引导公众理性使用网络工具,而非一味压制技术手段。

“禁止使用VPN”不应成为政策标签,而应成为推动网络治理现代化的契机,只有在法治框架下,兼顾安全与发展,才能真正实现互联网空间的健康有序运行。

禁止使用VPN,网络安全与信息自由的博弈  第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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